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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分公司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小常识分享——树立正确理财观念,警惕非法集资陷阱
2014-05-23

    根据日前上海保监局下发的《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(沪保监发[2014]66号)文件要求,上海分公司收集以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小常识,以分享给各广大保险行业从业者和消费者。

 

   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。

 

   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有:一是利用职务便利。部分涉案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甚至是高管人员,在当地有一定社会人脉或知名度,利用管理或职务便利获得消费者信任;部分涉案人为保险机构代理人员,熟悉保险业务流程并长期接触客户,客户较为信任。二是假借销售保险名义。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,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,或者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“理财协议”,吸收资金。三是高额利息诱导。涉案人采取先支付利息、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,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消费者高额回报。四是伪造单证印鉴。涉案人出具假保单,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,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。

 

   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:

    非法集资涉及金额高、涉及面广、危害性大,需要全社会一齐努力,共同预防,坚决打击。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,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“两查两配合”,防范要点如下:

    防范要点一: “查产品”就是买保险时通过保险机构官网查证,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保险产品真假,不要相信高息“保险”,也不要受“先返息”之类的诱惑;

    防范要点二: “查单证”是指缴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,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: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,不应有人为改动、手写的地方。

    防范要点三:“配合做好缴费”就是消费者所交保险超过1000元时,应先把银行转帐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,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。

    防范要点四:“配合做好回访”就是购买分红、万能、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,积极配合公司回访,确保利益不受损害,如果购买上述保险产品未接到回访,或者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,可以通过网络、电话、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。

 

 

    中荷人寿上海分公司非法集资咨询举报电话:021-60362905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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